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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新健康服务 | 广西启动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(DRG)付费工作

发布时间:2020.11.17 文章来源: 作者: 阅读量:201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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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11月16日 21:03 来源:广西新闻网

11月16日上午,广西医保DRG付费启动仪式在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举行。

11月16日上午,广西医保DRG付费启动仪式在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举行,广西在全区启动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(DRG)付费工作,标志着广西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工作迈上了新台阶。

DRG是一种按医疗价值打包付费的制度,也是国际公认的较为科学合理的医疗费用支付方式。具体做法是:根据病人年龄、性别、住院天数、主要诊断、病症、手术处置、疾病严重程度及合并症、并发症等因素,将临床特征与医疗资源消耗相近的病人分入同一组,以组为单位打包确定价格和医保支付标准。

DRG付费改革是一项“惠民、利医”措施。实施医保DRG付费,将进一步发挥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在解决群众“看病难、看病贵”方面的作用,促进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分级诊疗体系建设,激发医疗机构的改革内生动力,主动规范医疗行为,提升医疗服务质量,控制医疗成本,强化绩效管理,提高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益,有效减轻群众就医负担,并保障医务人员的合理收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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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西医保DRG付费启动仪式顺利进行。

推行DRG付费是国家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重要措施之一,《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》对DRG付费改革提出了明确要求。在自治区党委、政府的领导下,自治区医保DRG付费改革工作小组相关部门按照我区的医保改革实施意见和DRG付费改革工作方案,在柳州、梧州试点工作的基础上,积极推进全区DRG付费改革工作,先后完成了政策调研、改革培训、数据规范、统一编码、分组论证等系列工作,各项医保DRG付费基础工作已准备就绪。由自治区医保局、财政厅、卫生健康委、中医药局联合印发了《广西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用DRG付费暂行办法》,今天全区同步启动,首先在各三级医疗机构实施,逐步扩大到二级和一级医疗机构。

仪式上,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、自治区医保DRG付费改革工作小组组长唐宁提出,DRG付费改革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,涵盖各个方面,涉及多个部门,必须整体谋划、统筹兼顾、协同推进。定点医疗机构要加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,加快提升与医保支付改革相适应的医疗基础信息管理、病案管理和财务统计分析能力。医保、财政、卫生健康、中医药等部门要以强有力的责任担当,统筹抓好改革任务落实,加强医保标准化、精细化管理,完善政策措施,进一步促进全区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分级诊疗体系建设,加快推动医疗机构提质增效、控制医疗成本,进一步减轻群众的就医负担。要加强宣传引导,营造改革良好氛围,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,形成可复制、可借鉴、可推广的广西模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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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分享医保DRG付费工作经验。

据悉,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于2018年底在院内启动DRG工作,提前入轨,搭建DRG平台,将DRG的核心指标纳入医院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中,以DRG指标引导医院、科室的转型发展。该院在“控费、提效、调结构”上下功夫,经过近2年的院内运行,医院和科室正从被动完成绩效考核指标的“随动型”管理,向主动着眼于发展的“驱动型”管理转变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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